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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教职工赴行业一线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8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赴行业一线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浙传院人〔2009〕13号)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下半年教职工赴行业一线选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形式和类别

实践主要采取挂职和岗位实践的形式,根据教师的专业技术特长、研究领域、学历及职称等实际情况,选派教师到实践单位业务部门进行挂职和岗位锻炼。

选派类别分学校选派和学院选派两种。申请学校选派的要求全脱产在实践单位工作,学院选派人员在实践单位工作每周不少于3天。

各学院、部门应选择学校批准的实践基地或针对性强、专业契合度高的业内知名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岗位,做好联系和接洽工作。学校鼓励各学院通过教师赴一线实践,加强与行业的联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于符合要求的认可其专业实践经历。

二、实践时间安排

教师赴行业一线专业实践一般统一安排在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因工作需要申请延期的,可在期满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再报学校审批。

三、选派范围、条件和程序

选派范围为到校工作满一年且聘任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承担广电传媒类专业课教学任务的教师优先选送。

选派采取教师本人申请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传媒学院教师专业实践推荐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人事处。有省级重点学科的学院推荐1-4人,其他部门推荐1-2人。

教师赴行业一线专业实践,每学期选派一批,请各学院做好教师选派计划,学校不再另行受理相关申请。

四、相关政策

专任教师赴行业一线专业实践是打造传媒特色教师队伍的重要途径。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学校选派类实践人员教学业绩点、其他业绩点全额发放,科研业绩点考核合格后发放;学院选派类实践人员奖励性绩效发放办法由部门自行制定,原则上不低于本部门同岗位级别人员的平均水平;两类选派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均全额发放。

赴行业一线专业实践经历是我校部分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我校将逐步提高教师一线实践经历的相关要求。

五、管理考核

各学院、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部门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相关政策,同时加强过程管理,提升教师培训工作实效。

实践人员应定期向学院和学校汇报实践情况,在实践期满前应向实践单位人事部门和学校人事处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总结报告,并填写《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考核表》,由实践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工作表现对其作出评价意见,并确定考核等次。

各学院、部门应根据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做好动员、组织、选派工作,于6月10日前将申报人员推荐表1份、汇总表1份交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zjicmhr@163.com。

浙江传媒学院人事处

2015年5月18日

(联系人:姚力;联系电话:86832022)

附件:

1. 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赴行业一线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2. 浙江传媒学院教师专业实践推荐表

3. 一线实践申请汇总表

4. 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考核表

  • 附件【20151030925420.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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