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高校访问学者选派工作和2013年国内访问学者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类别、资助标准、推荐名额与推荐范围
(一)推荐类别、资助标准与接受访学导师。
A类访问学者: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学校予以配套。在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由教育部将资助经费拨付给接受学校。参访导师仅限于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目录中所列导师。
B类访问学者: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本科高校参访导师除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外,还包括国内所有重点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访问学者请登录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edu.cn)的访问学者专栏下载查询2015—2016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
(二)推荐名额。
申报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A类)全校限推1人,由省教育厅择优20名向教育部推荐。B类访问学者不做限额推荐。学校将根据申报总体情况择优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三、管理考核
为配合接受学校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要求,各类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A类、B类访问学者返校一年后,选派学校须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填写《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表》,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今年省教育厅将对2013年选派的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进行考核,并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省高校师资研究会进行交流检查,请相关学院按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高校B类访问学者将纳入“浙江省高等院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http://124.160.71.139/a/index.do)统一管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教育资源及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社会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访学经历及其业绩作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专业发展规范的重要依据。各学院、部门要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标准择优推荐国内访问学者。
(一)A类访问学者申请:各学院、部门限额1名,《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和《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请于5月11日上午11:30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二)B类访问学者申请:请各学院、部门根据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择优推荐,不做限额。《推荐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和《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请于5月22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教师本人与接受学校及导师联系,征得接收学校和导师同意并签字盖章,于年6月5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三)2013年我校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请相关学院、部门将《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于6月5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因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相关附件可到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师队伍”栏或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edu.cn/)下载。
联系人:姚力,联系电话:0571—86832022,E-mail:zjicmhr @163.com。
附件:
1.2015-2016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A类)
3.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B类)
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A类)一览表
5.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6.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
7.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表
8.2013年我校国内访问学者名单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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