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现就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送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规定
(一)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对申报正高级和副高级职务者,学校分别聘请5名和3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议。
(二)连续两年(2014年、2015年)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未获通过的人员,须隔一年方可再次申报。
(三)代表作一经送审,不能更换。
(四)非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后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不得填入申报材料。
(五)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所提交材料的有效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当年6月30日。其他系列按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性成果材料(含论文、论著、作品和科研成果等)要求:
(一)提交任现职以来本专业的代表作2篇(破格人员提交3篇)。论文必须公开发表,申报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著作或教材须公开出版、有书号,为第一作者或有明确的参与编写章节;科研成果须主持立项结题且已经主管部门鉴定。
(二)增刊、专刊、内刊、论文集一般不能作为代表作送审。
(三)转评以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转评人员的送审材料必须有1篇是任现职务以来完成的。
(四)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的,需同时报送原刊复印件。
(五)送审时慎用清样稿或录用通知书加打印稿(打印稿需编辑部盖章确认),若本人坚持可提交申请。
(六)代表作鉴定意见仅在当年度有效。
(七)代表作匿名送审。申报人应将鉴定表、评审表、代表作目录和正文中涉及本人名字的地方全部匿去。
(八)提交的2篇代表作学科方向一般宜一致。申报的学科以一级学科归类申报(学科分类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送审清单中所属一级学科栏目,按照一级学科填写,研究方向栏目注明具体专业方向。比如某老师从事摄像专业,可填写:戏剧与影视学摄像。
(九)以导师身份指导学生在二级以上级别刊物发表学术论文,通讯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并用于送审。其他以同等贡献、共同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等方式署名发表的论文,从严控制用于代表作送审,如要用于送审需经主要合作者同意和书面授权,国内合作者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具体材料及费用
(一)申报人员按正高一式5份、副高一式3份准备代表作送审材料,包括:代表作复印件或原件、代表作送审清单、专家鉴定表。
(二)申报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的教师需再提交2-3个社会服务代表项目送3名外单位专家鉴定。
(三)各学院、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按要求审核送审材料并装袋,每个档案袋中装放“代表作2篇”(一般论文用复印件,论著用原件,均不返还个人)、“专家鉴定表”1份,切勿多装或者漏装,档案袋外面贴上“代表作送审清单”,申报人及各学院、部门的工作人员务必仔细检查、审核送审材料并对此负责,人事处负责送审材料的投递工作,不再审核送审材料。
(四)送审费:300元*送审材料份数。请各学院、部门在10月14日前统一收齐,凭人事处缴费通知单交校计财处。
代表作送审材料须于10月14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方步青电话:86832022
电子邮箱:zjicmhr@163.com。
附件:
1.代表作送审清单
2.代表作专家鉴定表
3.通讯作者声明书
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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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附件1-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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