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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8年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引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5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请各二级用人单位根据学科发展目标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按照建设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队伍的要求,认真填报2018年师资引进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

1、高层次领军、拔尖人才,教学科研创作团队;

2、博士师资;

3、特岗人才或特需师资(业界特殊技能型和创作型人才);

4、其他满足教学科研创作需要的师资。

二、引进条件

1、专业教师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确因招聘博士困难或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可以招聘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优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但一般需有相关专业行业一线工作经历;

2、专职科研岗位需具有博士学位;

3、“特岗人才或特需师资”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可不作硬性要求,但一般需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行业院校学习经历或相关专业行业一线多年工作经历;

4、海外师资需有两年及以上海外学习经历;

5、年龄要求:正高职称师资一般要求50周岁以下;博士或副高职称师资要求45周岁以下;硕士师资要求35周岁以下;“特岗人才”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用人单位要根据学校整体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学科发展目标和队伍建设现状,立足现实、着眼发展,针对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本单位2018年师资引进计划。

(二)各二级用人单位要拓宽渠道、大力宣传学校各项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扩大选才范围和视野,要发挥公派访学、出国研修的教师在人才引进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三)师资引进考核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考核不以总数量的完成情况作为唯一指标,由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师资结构和需求实际情况,结合学校整体年度师资引进计划总量、层次、重点等因素综合考虑,再由双方确定师资引进考核指标。

四、计划上报

各二级用人单位应认真研究并听取院学术委员会意见,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师资队伍建设分析报告并填写附件中的需求计划表,由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人事处,人事处询学科办、教务处及科创处意见后报学校审定。专任教师计划按教学单位分别报送。专职科研岗位计划由各研究机构报科创处汇总后交人事处。

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28日前将分析报告和需求计划表(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报学校人事处401室。联系人:陈登,联系电话:86876776。

五、其它说明

1、请各二级用人单位将高层次领军、拔尖、紧缺人才的引进作为年度师资引进的重点工作,并进行单独报送。报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时需写明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学科(专业)方向、培育使用设想、及对人才的具体要求。高层次人才学校将进行重点招聘。

2、对于业界特殊技能型人才和创作型人才的特岗人才或特需师资有需求的,请在备注栏中说明详细理由和要求。

3、对于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符合各学院(部)需要的,可提前进行联系和试讲(考核)。

附件1:附件1:师资队伍建设分析报告.docx

附件2:附件2:2018年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岗位人员需求计划表.xlsx.xlsx

附件3:附件3:2018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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