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报名;
(二)报名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二);附上近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等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具体应聘岗位的二级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由各二级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二级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学科发展需要和应聘人员综合能力来确定入围考试(考核)人员,并直接通知对方。报名表上应聘岗位、岗位代码等关键信息缺失的,不予反馈;
(四)招聘期限:招聘岗位信息在2018年度内有效,但根据我校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五)信息更新:根据招聘进程,对已落实聘用岗位和剩余岗位信息不定期更新。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确难形成激烈竞争的短缺专业岗位,一般采用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形式,或者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一般采用考试为主、考核为辅的形式进行;
(二)考试主要采用面试、试讲、答辩、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等方式。对于教育程度要求略低的岗位,或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各二级用人单位可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考试人员范围;
(三)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实习见习表现鉴定、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根据某些重点关注项目、优先考虑的条件等考核意见,对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进行初评初选,确定考试对象;
(四)二级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的安排,提前将考试(考核)要求通知入围人员,并组织考试(考核);
(五)根据考试(考核)结果,二级用人单位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初步拟录用人员并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根据拟录用人员的不同层次进行分类审核、上报和审批,并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修订后)执行,由学校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下一步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一般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对应届毕业生的综合业务能力考察,一般包括在用人部门进行2—4周时间的实习考察,具体由用人学院(部)确定是否进行实习考察。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予以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网站: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和浙江传媒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部分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待遇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根据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属于人才引进的,按文件规定和协商约定享受其它待遇。
(一)除我校公告所作的要求以外,其他要求按照《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8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规定执行;
(见http://www.zjhrss.gov.cn/art/2018/3/12/art_1443681_15964157.html),务必认真阅读;
(二)目前浙江传媒学院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杭州下沙校区与嘉兴桐乡校区,部分二级学院迁至桐乡校区(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户口可在两地自由选择落户;
(三)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特殊情况需签订协议另行处理;
(四)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须保证在公示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通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浙江传媒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汪老师、陆老师 0571-86876776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2018年度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