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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科级以下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9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我校2016年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科级以下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本次岗位聘任以“保持总体稳定,适当轮岗交流”为基本原则,特别是要保持辅导员、教学秘书和桐乡校区管理人员等队伍的稳定性,鼓励下沙校区管理人员到桐乡校区交流。

(一)学工线、教学线、重要党政管理部门、桐乡校区等各岗位,保持总体相对稳定,以利于学校稳定发展。

(二)适度推进机关与学院(部)之间、机关各部门之间、学工系统内部交流,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6年的,可应聘其他岗位。各用人部门要充分考虑人岗匹配度,对岗位性质发生变化的要从严控制。鼓励从下沙校区交流到桐乡校区任职。

二、聘任范围与对象

聘岗范围为科级以下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对象为正式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校聘人员参照执行,占用部门的可聘岗位数。

三、聘任条件及可聘岗位数

(一)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法律法规,熟悉高等教育法规、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恪守职业道德,严谨求实,乐于奉献,富于团结协作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认真完成学校和单位安排的工作。

4.应聘重要党务岗位的人员要求是中共党员。新应聘到党政管理机构的管理岗位人员一般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可聘岗位数

1.根据《关于核定2016年校内科级以下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编制的通知》(浙传院〔2016〕67号),结合各单位编制人数、缺编情况和人员结构,核定本次聘任的可聘岗位数,详见附件1。

2.本次聘任中,信息化办公室、大学生创新中心、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全媒体中心和各二级学院(部)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按现在岗人员确定可聘岗位数。

3.后勤管理处下设中心按现在岗人员数聘任,由后勤管理处自行组织实施,聘任结果由后勤管理处发文并报学校人事处。

4.全校辅导员可聘岗位数按生师比200:1配置,各学院辅导员可聘岗位数由学生处统筹确定。

5.工勤技能岗位不单独核定编制,通过自然减员、转岗等方式逐步减少。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成立岗位聘任工作组,负责制定本次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永斌

组员:鲍桂英、林利宏、肖国飞、朱旭光、朱新江、章周炎(按姓氏拼音排序)

(二)各二级学院、部门成立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部门人员的聘任工作。聘任小组组长由该学院、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五、岗位聘任程序

(一)公布岗位。时间:12月19日。

(二)个人填报应聘意向。时间:12月20日—22日,应聘人员向相应的聘任工作小组提出个人申请,填写《浙江传媒学院2016年聘岗意向表》(附件2),由现所在单位和应聘单位签收意见并盖章后报人事处,每人可填写2个意向岗位。

(三)反馈情况。时间:12月23日,人事处资格审查后,向各单位反馈岗位应聘情况。

(四)考核审议。时间:12月26日—27日,各单位聘任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提出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报送人事处。

(五)讨论决定。岗位聘任工作组将岗位聘任整体情况及各单位建议人选等情况报学校讨论研究。

(六)聘前公示。

(七)发文聘任。

六、相关政策

(一)在聘期内,因工作需要或人员变动等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相关部门可按聘任原则和程序对岗位或人员进行调整。

(二)落聘人员按《浙江传媒学院待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联系人:来继霞;联系方式:86876876。

附件:

1.2016年校内科级以下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可聘岗位数

2.浙江传媒学院2016年聘岗意向表

附件1:附件1:2016年科级以下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可聘岗位数.xls.xls

附件2: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2016年聘岗意向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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