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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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3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8〕3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1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7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获得过本领域重大奖项荣誉,行业影响力大,取得了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推荐),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人选推荐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省属高校原则上每校推荐1名,凡推荐校领导的高校须另推荐1名一线教学科研人员。

三、推荐程序

2.经所在单位材料真实性审核、资格审查、择优选拔后于3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和报送。各学院(部)限推1人。

3.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4.公示后报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1.《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加盖公章;《政府特贴情况表》一式2份(纸质内容须与系统填写内容一致);电子版发送至rsc@cuz.edu.com。

2.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还需提交证明材料,使用A4纸装订成册。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职业资格等证书,以及反映技术技能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报送材料涉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

请各学院(部)根据申报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及时开展申报工作,按时提交推荐材料。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陆婧玮 联系电话:86876776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8〕3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1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7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获得过本领域重大奖项荣誉,行业影响力大,取得了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推荐),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人选推荐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省属高校原则上每校推荐1名,凡推荐校领导的高校须另推荐1名一线教学科研人员。

三、推荐程序

2.经所在单位材料真实性审核、资格审查、择优选拔后于3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和报送。各学院(部)限推1人。

3.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4.公示后报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1.《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加盖公章;《政府特贴情况表》一式2份(纸质内容须与系统填写内容一致);电子版发送至rsc@cuz.edu.com。

2.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还需提交证明材料,使用A4纸装订成册。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职业资格等证书,以及反映技术技能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报送材料涉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

请各学院(部)根据申报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及时开展申报工作,按时提交推荐材料。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陆婧玮 联系电话:86876776

附件1:附件: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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